攀枝花市棚改工作创新与探索
(1)鉴于攀枝花市房地产库存量过于庞大,且农村人口比重较低的实际情况,用足、用好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棚户区改造中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改安置房。
(2)棚户区改造与新型城镇化、土地整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对老城区原有棚户区房屋拆除后不再原址还建,而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休闲广场或停车场等,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环境。
(3)提高补偿标准和优惠刺激政策。重新对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和购房补贴政策进行研究,结合居民的消费心理,在补偿标准、补贴形式、发放环节等方面深入思考。
(4)启动对江北片区的专项研究。按照“退三进二”的规划思路,考虑对江北片区居民分步分类实施搬迁和改造,提升人居环境。
近年来,攀枝花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底,攀枝花共实施各类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3.9万户,其中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56万户,实施货币化安置8000户,实施综合综合整治5400余户。2015年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6200户,其中实物还建安置1388户,综合整治1462户,货币安置3350户,货币化安置率达70.7%。2016年,全市将实施棚户区改造4743户,并将按中央及省政府要求,确保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