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开展煤矿瓦斯及水害防治工作重点抽查

  • 2016年04月18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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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煤监局专项监察方案布署,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79号),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重点抽查。

      抽查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20日前,全省分成三个片区,每个片区抽查15对矿井。重点抽查工作由省局相关处(室)牵头,会同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监分局,并组织专家参与。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将立即责令停产停建,依法处理,并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检查组将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将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并由下达执法文书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及时回复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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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开展煤矿瓦斯及水害防治工作重点抽查

  • 2016年04月18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按照国家煤监局专项监察方案布署,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79号),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重点抽查。

      抽查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20日前,全省分成三个片区,每个片区抽查15对矿井。重点抽查工作由省局相关处(室)牵头,会同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监分局,并组织专家参与。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将立即责令停产停建,依法处理,并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检查组将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将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并由下达执法文书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及时回复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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