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方案》提出,今年6月底前,成都全市完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其中,区(市)县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经设立的,要调整体制机制。根据县域面积、人口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个别确需保留的,由区(市)县政府书面请示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定。
《方案》提出,2017年6月底前,成都全市将建设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逐步推进使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电子招投标活动将使用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评标办法。其系统不捆绑评标软件。在监督上,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给予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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