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启动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商采购工作
4月6日,乐山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汽车服务公司入库采购项目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乐山市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定于4月7日-13日报名、4月27日开标。此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共征集入库供应商5家,由用车单位在供应商库中自由选择和一(几)家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使用其提供的车辆服务。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除具备常规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属车辆产权必须为投标人所有,每辆服务车辆需取得道路运输证;投标人须持有效的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拥有相应资质的驾驶人员,人数应当不少于所投车辆总数的50%,且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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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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