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医疗保险扶贫政策
特殊门诊疾病医疗范围再扩大。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一类门诊殊疾病病种范围由10种增至20种。糖尿病、高血压(Ⅱ、Ⅲ级)、癫痫、甲亢、甲减、帕金森氏病限额标准增至1000元;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矽肺病Ⅱ期及以上、因疾病引起的瘫痪、冠心病、再生障碍贫血、重症肌无力限额标准增至15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衰、慢性心力衰竭、丙肝限额标准增至2500元。
大病保险再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然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二类门诊特殊疾病),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和个人自负费用分段补助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再由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30%的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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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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