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乐山市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 2016年03月24日 17时12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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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记者日前从市水务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认真开展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严格执行“三条红线”规定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我市地处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中下游,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纵横。201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11.96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全市总用水量13.6797亿立方米,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我市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规定,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强化工作力度。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区域取水总量,2014年7月底市政府正式发文明确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指标。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地下水取水和集中供水井建设审批管理,限制关闭了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编制了《马边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逐步开展。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我市建立了节约用水机构,五通桥区、犍为县编制、实施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部分县(区、市)实行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文件,并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3家。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我市实行了取水年度总结和取水年度计划审批下达制度,将用水定额应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取水计划审批工作中,把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贯穿于取水许可工作过程之中。

      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我市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程,节水灌面逐年增加,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3.6立方米。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我市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整治了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了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辖区内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我市成功列入水利部第二批59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强化节约合理利用水资源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李志强谈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建设美丽乐山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严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转变节水、管水、治水思路。建立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开展市对县(市、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确保按审批规定取水排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抓好五通桥区和犍为县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得第二批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做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和服务业节水规划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部、省节水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机构,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推进我市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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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 2016年03月24日 17时12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   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记者日前从市水务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认真开展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严格执行“三条红线”规定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我市地处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中下游,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纵横。201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11.96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445立方米,全市总用水量13.6797亿立方米,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我市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规定,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强化工作力度。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区域取水总量,2014年7月底市政府正式发文明确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指标。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地下水取水和集中供水井建设审批管理,限制关闭了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编制了《马边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逐步开展。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我市建立了节约用水机构,五通桥区、犍为县编制、实施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部分县(区、市)实行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文件,并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3家。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我市实行了取水年度总结和取水年度计划审批下达制度,将用水定额应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取水计划审批工作中,把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贯穿于取水许可工作过程之中。

      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我市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程,节水灌面逐年增加,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3.6立方米。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我市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整治了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了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辖区内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我市成功列入水利部第二批59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强化节约合理利用水资源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李志强谈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建设美丽乐山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严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转变节水、管水、治水思路。建立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开展市对县(市、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确保按审批规定取水排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抓好五通桥区和犍为县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得第二批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做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生活和服务业节水规划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部、省节水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机构,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推进我市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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