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出台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方案明确,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到2017年,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将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畴。健全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农村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65%,2020年达到100%。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对贫困人口实行“八免四补助”,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逐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其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每年按计划为部分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治疗。
同时,推进社会组织扶贫,支持和引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公民个人扶贫,倡导开展“扶贫一日行”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捐赠。支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此外,方案还对开展旧村改造行动、推进文化惠民扶贫、搭建拓展扶贫公益活动平台等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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