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强社会养老服务
民办公助。根据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数额、建设规模、服务人数等因素,政府在土地征用、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税费收取等方面积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引凤筑巢。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引进外地投资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候鸟式”养老。
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生活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城镇“三无”老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老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浴、助医等定制服务。
互助养老。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倡导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互助养老,组织社区、村老年人开展相互帮扶与慰藉。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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