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奋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 2016年03月01日 15时43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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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奋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建立高效安全的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昝中国

      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到千家万户利益。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等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奋力推进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在市城市规划区颁发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建立高效安全的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一、国家对建设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总体部署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前置性改革,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办证成本的有效举措,通过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门一个部门承担,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分别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做了专门部署。国家层面对不动产登记总体时间安排是:2014年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二、我市推进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情况

      自2014年起,市委、市政府就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列为全市深化改革重点内容;2015年3月9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提早研究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对重点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季度督办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市委编委于2015年7月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统一登记机构;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相关工作。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职责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力。10月20日,在全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除全国示范的泸州市外,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目前,市和县(区)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市本级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业务流程再造、业务试运行和人员演练等工作,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大英县将在4月底前,其余县(区)将在10月底前开始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下步,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县(区)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力度,力争在全市范围早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起高效安全的不动产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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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奋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 2016年03月01日 15时43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奋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建立高效安全的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昝中国

      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到千家万户利益。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等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奋力推进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在市城市规划区颁发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建立高效安全的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一、国家对建设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总体部署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前置性改革,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办证成本的有效举措,通过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门一个部门承担,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分别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做了专门部署。国家层面对不动产登记总体时间安排是:2014年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二、我市推进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情况

      自2014年起,市委、市政府就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列为全市深化改革重点内容;2015年3月9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提早研究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对重点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季度督办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市委编委于2015年7月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统一登记机构;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相关工作。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职责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力。10月20日,在全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除全国示范的泸州市外,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目前,市和县(区)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市本级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业务流程再造、业务试运行和人员演练等工作,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大英县将在4月底前,其余县(区)将在10月底前开始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下步,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县(区)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力度,力争在全市范围早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起高效安全的不动产产权保护登记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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