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援助对象包括: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目标是:使我市每个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办理程序;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在开发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市就业局强调了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所聘单位等情况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确保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真实、准确以及补贴资金落实到人。实行实名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严格把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援助期限,对到期人员予以清退,退出后的空岗,及时推荐或安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保障公益性岗位的进退有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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