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受到表扬
通报要求,2016年,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先进名单
一、区(市)县(7个)
金堂县 郫县 青白江区 大邑县 新津县 成都天府新区 锦江区
二、市级部门(20个)
市委组织部 市公安局 市委办公厅
市司法局 市交委 市检察院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委统战部
市经信委 市卫计委 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统筹委 市委政法委 市教育局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团市委
市环保局 市工商联 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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