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18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稳增长措施,我市在原有稳增长26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了《攀枝花市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措施包括完善“红名单”制度、促进信贷规模和经济同步增长、促进银行企业抱团取暖、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完善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涉企收费、用好社保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激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工业园区发展、加强地企合作、营造健康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等共18条。
具体内容包括:对于纳入“红名单”的企业,银行不得抽贷、压贷、延贷,并保持贷款余额适度增长,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培育和金融服务,量身定做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培育有效信贷需求;推进银企合作,按行业、区域定期举办融资对接会,建立重点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制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的“红名单”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符合我市产业转型方向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建项目的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完善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市级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红名单”企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和开展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园区投资基金、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我市工业企业的投入;建立区域优惠机制,降低铁精矿、钛精矿、钛白粉、机械加工产品等主要工业品的铁路运输费用,努力争取攀枝花留地电量优惠电价政策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政策,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在攀央企加大采购地方企业产品力度,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取消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等。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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