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凉山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法治示范单位29个
2015年凉山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法治示范单位29个
日前,从依法治州办获悉,2015年,全州共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法治示范先进(示范、合格)单位29个。其中,西昌市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宁南县景星乡梓油村、会东县会东镇政通路社区获评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冕宁县成功创建四川省依法治理示范县。近年来,凉山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依法治州各项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工作的同时,把机关、学校、寺庙、企业等“九大示范创建”活动作为规定动作,积极争创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务实推动各个层面和各个方面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创建引领带动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抓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我州把“九大示范创建”工作纳入依法治州重点工作,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分别成立以牵头的州直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州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机构成员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指导与协调,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示范创建工作,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抓宣传发动,增强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来抓,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创建活动营造出良好气氛。加强对成功创建取得的经验和方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努力推动示范创建实现全覆盖。
抓督促指导,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工作。我州把法治示范创建纳入依法治州考核内容,在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督查的同时,对各地各部门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准确掌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