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行“月协调、季调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制度》明确协调会和例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现场)会议等确定的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研究年度省、市重大项目的确立、退出及调整事项;协调解决全市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开工条件,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施工环境、供水、供电、供气、运输等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建设和投产达产;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研究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其他重大问题。《制度》明确,因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原因延误工作的,将由市纪委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