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1)免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免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政府及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我市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免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财政补助政策。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含民办学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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