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欠薪处理机制,着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欠薪处理和工资支付制度体系,印发《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贯彻落实〈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程序,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责任、支付责任、监管责任,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截至目前,已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00余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0.73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3%;督促28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涉及劳动者0.45万人;督促25户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170万元,涉及劳动者0.084万人。
创新案件查办方式,着力维权维稳。建立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倾力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以乡镇、社区为网格单位接受举报投诉,每个网格单位在重大敏感时段和节会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农民工就近就地维权,对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截至目前,监察用人单位2532户,涉及劳动者10.9万人,其中农民工0.81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8670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8167万元,占94%;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97件,结案率达99.8%,责令整改609件,行政处罚19件,处罚金额5.4万元。
实行“两法”无缝衔接,着力监察监督。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严重犯罪案件。从移送情况看,所有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都立即承担了赔偿责任。从2012年至2015年底,全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2件,涉及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1625万元,涉及劳动者1683人。其中,公安机关立案20件,检察院督查起诉3件,法院判决2件,最高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个人罚金3万元,单位罚金10万元,有力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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