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度。组织和引导困难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等机制。逐步引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
严格问责。加大惩处力度,把处理人和处理事、教育与惩戒、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并视情况暂停、追回或者扣减财政拨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一律严格追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健全机制。坚持查调结合、查调并重,在全面摸清各地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监督有力、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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