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力度
积极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以《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重要宣传节点,该市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月”系列活动,面向全市举办了以《水土保持法》为主要内容的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巡回宣传等活动,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升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做到了政府工作有安排、电视有声像、刊物有文字、手机有短信、广播有声音、会议有手册、街上有横幅、墙上有板报,经费有保障,使水土保持宣传深入人心,营造出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生态广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组建检查组深入各区市县检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五大方面。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高度重视,制定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建立检查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交流学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通过专项检查,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职责,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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