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激励引好用活高层次人才
2015年09月06日 16时20分
来源:
巴中市府
近日,该市印发《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全面实行在巴各类市场主体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政府人才补贴。界定了服务范围和对象为巴中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是指通过市委人才办按计划、按程序统一组织引进的人员;高层次人才是指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等方式来巴中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规定引进人才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明确为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职称评定等服务,设立“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席”集中受理各类人才诉求、意见建议。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每3年评选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期内,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特殊资助。鼓励省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方式来巴中创办科技型企业,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形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巴中市适应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形势,健全完善服务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将有助于各类人才引好用活,加快巴中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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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