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提高
9月17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5﹞156号),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机制和提高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市级配套补助标准。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通知》从2016年起,在省财政对列入专职监测的隐患点实行每年每点3000元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照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200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配套补助。
《通知》提高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市级配套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原一般地区一般户户均1.3万元,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及一般地区低保户户均1.6万元的市级配套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搬迁安置市级配套补助标准调整为: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依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年度搬迁安置计划指标,对自愿申请搬迁安置且纳入省级搬迁安置补助范围的农户,按照一般户户均2.5万元,低保户、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户、建卡贫困户户均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015年度,宜宾市共筹措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专项补助资金3005.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162万元(其中直补农户资金1595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567万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8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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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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