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多项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二、印发《攀枝花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建房对象,杜绝“优亲厚友”,确保政策、对象及补助标准全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对专款集中管理、封闭运行、统一使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市财政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底由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000元补助,以减轻农民负担。
四、注重施工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在建设过程中,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聘请技术指导参与整个工作各个环节和过程的指导、检查和落实。五、建立信息档案,实施规范管理。坚持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登记造册、确保建立台帐材料齐全、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同时督促各县(区)及时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便于后续扩大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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