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行动助推凉山创新创业
根据《意见》,凉山将开展16项重要工作,涉及财政资金支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税收优惠、人才扶持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中心等多个方面。
从2016年起,凉山州财政将按年度预算设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园区、企业孵化器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入孵企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补助以及兑现出台的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等。
在孵化方面,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除享受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所必须发生的测试化验、专利申请、专家咨询费用,给予总额50%的补助扶持政策外,根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分类分阶段扶持政策。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企业,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每户的补助和注册全程代办服务。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的,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出政策,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风险池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风险补偿。退出孵化的成熟企业,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鼓励各类资本到凉山州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孵化器或产业加速器的载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利用闲置资产建设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俱乐部,并运营2年以上的,经评估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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