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奖励14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
2015年09月10日 16时48分
来源:
内江市府
⑴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等14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奖励。⑵确定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且立案查处,形成罚没款入库的,除给予举报人100元线索奖励外,按举报不同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0%、5%的标准给予1000元—10万元奖励;对及时举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并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给予1000元—10000元奖励。⑶建立举报保密制度。严格保密举报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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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