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2015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一、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一是在重要的渔港码头媒体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及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让广大渔农民进一步熟悉、了解、掌握,增强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在渔民居住集中地及主要地段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并通过现场安全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咨询等形式,面向渔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让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渔业船舶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中全州共出动车船25次,参加检查人员80余人次,涉及包括凉山州西昌市邛海、冕宁县大桥水库、瀑布沟水库甘洛段、二滩库区盐源段、德昌段所有渔业船舶水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动员、自查、重点督促几个阶段,通过不同阶段的工作,分别发现不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向西昌邛海水产公司下达整改意见书,提出了穿着救生衣、制度上墙、安全员的设置、破旧船只的更换、信号、消防器材的设置等多条整改意见,并对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等提出要求;二是在二滩库区检查中处罚不穿救生衣作业渔船2艘、超载渔船1艘、违反渔业船舶使用规定超范围使用2艘;三是强制报废存在安全隐患渔船2艘,其中邛海1艘、二滩1艘;四是联合攀枝花有关部门在二滩库区拆除使用岸电进行灯光诱捕存在安全隐患抬网5个;五是对全州的乡镇自用船舶无证捕捞渔船进行调查摸底,积极会同当地乡镇协助处理;六是督促船主对部分老旧渔业船舶进行修补、更新改造。
三、制度落实、措施到位
一是与渔业企业及渔民提前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条渔船作出安全生产自我承诺,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二是所有船只必须更换渔业船舶专用救生衣及检验合格的灭火器;三是要求重点县建立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在大风、强降雨等非正常天气影响期间,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水情、雨情、灾情及时准确掌握,能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四是积极协调海事、渔业船舶相关乡镇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极少数渔民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渔船上,靠捕鱼为生,熟悉水性,不会发生危险,穿带救生衣是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夏天时候觉得穿上救生衣太热,影响捕鱼操作,自觉性还不够。此类违法不是个别现象,属较为普片的现象。
(二)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少数船主重效益轻安全,舍不得用于安全生产上的投资,救生设施、安全设备难以得到及时更换。
(三)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日常监管工作主要依托当地渔政站,安全监管的力度相对不足。
五、今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继续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形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长效机制。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渔业船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三是结合渔业船舶行业特点,突出安全生产重点。狠抓落实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严防死守,确保证渔业船舶安全稳定。四是深化督促检查,注重整治实效。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检查和自查活动,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通过开展检查活动,深入查找渔业船舶安全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排除隐患。五是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宣传途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提高全体渔民及管理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保障安全稳定的氛围。
(二)分清职责,抓好落实
严格执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完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企业、渔船船主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得出航。与海事及沿河乡镇联合,齐抓共管,把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抓好宣传,注重培训
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渔业生产安全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剖析原因,寻找根源。发放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组织渔民参加安全培训,努力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渔船检验有关法规及制度,积极开展船员考试发证工作,把好渔船安全适航关,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四)突出重点,加大督查
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检查、强制渔业船舶按规定配齐相应的航行、救生、消防设备。凡安全救生设施未配齐的,坚决不发渔船检验证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作业渔船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坚决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渔船安全生产、依法生产。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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