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明确市级财政补助办法,对非扩权县(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按省定标准10%予以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每年分别不低于1万元、0.3万元、0.2万元。
三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许可登记、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6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了12项财政补贴扶持机制。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28所,床位2.8万余张。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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