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财政保障
二是改革创新支持方式。变资金为基金、变资金为资本、变无偿为有偿、变短期为长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金作用,从今年起,市、县(区)政府连续六年每年安排7500万元(市级2500万元、县区各1000万元),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逐步探索整合建卡贫困户政府补助资金、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等,通过参股,实行滚动经营,让贫困户长期享有经营收益。
三是支持扶贫医疗救助。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区)财政各安排300万元,建立卫生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力争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对全市15.9万户54.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因病因残致贫对象进行全面疾病诊治和康复治疗,同时出台提高精准扶贫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建立精准扶贫人员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等特殊政策,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实问题。
四是整合资金推进扶贫。立足“预算编制、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健全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打造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区域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利用中央发行地方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契机,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更多支持。
六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发放工作流程,严把资金审核、拨付关,积极开展扶贫项目执行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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