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出台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 2015年07月29日 15时27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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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成都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规划》分别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9个板块、44个方面,勾勒了我市在5年内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图景: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规范化、信息化、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加快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进一步简政放权

      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记者从《规划》中获悉,规划将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具体来说就是围绕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这三个方面,进一步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并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在投资审批上,简化投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

      《规划》指出,成都将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清理和改革行政收费,取缔和停止执行没有依据、越权设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和基金,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垄断,规范收费。

      行政权力进清单

      清单之外无权力

      成都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由以前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创新优化登记方式,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降低投资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

      “法无授权不可为”,《规划》提出,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成都将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布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同时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构建新型政企合作关系

      《规划》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同时,又对政府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明确要求,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以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并依据绩效评价给予合理回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建立公共服务价格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规划》中要求,政府应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问需服务和网上服务等政务服务方式。并构建“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型政企合作关系,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优质政务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在公共资源交易上,凡列入目录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明确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五个必经程序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也不得报送市政府决策。市政府不仅要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前,还要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倒查决策责任。

      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废止。政府将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和发布施行。

      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规划》指出,政府将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大幅减少市和区(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严格执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行政监管;积极运用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规划》要求,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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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出台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 2015年07月29日 15时27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成都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规划》分别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9个板块、44个方面,勾勒了我市在5年内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图景:持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规范化、信息化、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加快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进一步简政放权

      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记者从《规划》中获悉,规划将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具体来说就是围绕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这三个方面,进一步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并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在投资审批上,简化投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

      《规划》指出,成都将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清理和改革行政收费,取缔和停止执行没有依据、越权设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和基金,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垄断,规范收费。

      行政权力进清单

      清单之外无权力

      成都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由以前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创新优化登记方式,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降低投资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

      “法无授权不可为”,《规划》提出,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成都将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布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同时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构建新型政企合作关系

      《规划》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同时,又对政府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明确要求,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以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并依据绩效评价给予合理回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建立公共服务价格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规划》中要求,政府应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问需服务和网上服务等政务服务方式。并构建“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型政企合作关系,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优质政务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在公共资源交易上,凡列入目录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明确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五个必经程序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也不得报送市政府决策。市政府不仅要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前,还要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倒查决策责任。

      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废止。政府将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和发布施行。

      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规划》指出,政府将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大幅减少市和区(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严格执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行政监管;积极运用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规划》要求,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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