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强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退耕还林是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培育森林资源实现“双增”目标的需要。认真把握和严格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把握好退耕范围、补助政策和配套政策,统筹整合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工程建设成果。
同时,要求各县(市)政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凉山州政府将每年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进行检查考核。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机构人员,确保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对县市政府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州政府将约谈县市政府有关领导。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的种苗组织、方案编制、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监测考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退耕还林的综合协调和年度计划任务的综合平衡;财政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国土基础资料数据提供、退耕还林地块核实、土地的调整变更,并协助林业部门完成数据转换、图纸转绘、监测考核等;审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数据衔接,共同推进工程建设。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干部和退耕农户,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听取基层、退耕农户的意见,积极引导通过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自觉履行抚育管护义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巩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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