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严查8类汛期水上危险行为

  • 2015年06月16日 10时4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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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正值汛期,为深刻汲取“东方之星”游船倾覆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达州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域内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严禁病船下水航行,严禁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航行,严禁灾害性天气冒险航行等8类水上交通安全危险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安全度汛通报和报告制度,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船舶带病航行,严禁船舶超员、超载,严禁船舶非法载客,严禁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严禁船舶配员不足、“大船小证”和证照不符从事运输。严肃查处侵占、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坚决制止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通知》强调,要加强汛情预警防范,遇有重大汛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要严格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及时无误传递和重大险情及时处置。加强船舶运营管制,遇到恶劣天气,严禁任何船舶冒险航行、作业,及时通知船舶经营人将船舶转移到安全区域停靠。汛期中,要确保公益性渡口“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落实到位,凡达到警戒水位线和封渡水位线时必须停航。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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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严查8类汛期水上危险行为

  • 2015年06月16日 10时4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当前正值汛期,为深刻汲取“东方之星”游船倾覆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达州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域内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严禁病船下水航行,严禁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航行,严禁灾害性天气冒险航行等8类水上交通安全危险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安全度汛通报和报告制度,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船舶带病航行,严禁船舶超员、超载,严禁船舶非法载客,严禁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严禁船舶配员不足、“大船小证”和证照不符从事运输。严肃查处侵占、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坚决制止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通知》强调,要加强汛情预警防范,遇有重大汛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要严格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及时无误传递和重大险情及时处置。加强船舶运营管制,遇到恶劣天气,严禁任何船舶冒险航行、作业,及时通知船舶经营人将船舶转移到安全区域停靠。汛期中,要确保公益性渡口“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落实到位,凡达到警戒水位线和封渡水位线时必须停航。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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