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新投入机制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2015年05月21日 10时40分
来源:
巴中市府
⑴建立专项基金。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将农村排污费用收取部分全部用于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市、县(区)分别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基金。⑵争取政策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连片整治资金、流域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已到位连片整治资金1400余万元。⑶吸引社会资本。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环境保护,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贴息、前期项目补助等方式,采取BOT模式,总投资1.5亿元建成水宁寺镇、清江镇、曾口镇等15乡镇污水处理站。⑷创新运作模式。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及农村环保事业社会化运作模式,完善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收费制度,逐步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难题。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