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专题研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

  • 2015年05月19日 14时39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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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专题研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时强调

      统筹兼顾 因地制宜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遂宁是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5月14日,市委书记杨洪波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世勇出席会议。省水文局副局长蒋吉发、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熊义华、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市政师林三中、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李永红、省财政厅投资处谢永进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莅会指导。

      前不久,市领导朱兵、李仁带领市政府办、财政、住建、水务、规划、河东新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北京、深圳、江苏镇江、广西南宁四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借鉴海绵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并结合遂宁实际,制定了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考察情况及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市财政局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资金保障措施和政策鼓励措施(讨论稿)》。莅会专家对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办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与会人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讨论发言后,杨洪波强调,要按照国家三部委要求和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实施、可考核的实施计划,并抓紧启动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要明确试点区域,保持项目完整性。原则同意在中心城区划定15.7平方公里作为试点区域,试点区域的基础设施要严格按海绵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涉及网络性、系统性的项目,比如联盟河治理,不能局限于试点区域只抓河东新区段的治理,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治理项目的特殊性、完整性,按照源头追溯的原则延伸出去,在上游污染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二要顺势而为,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指标。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建设指标。要结合中心城区“三城”建设,充分发挥遂宁优势,适当提高部分建设指标,形成遂宁试点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比如,蓄水方面,河东新区二期要依托清汤湖、东湖和“中国西部水都”建设,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创新性提高蓄水指标,既做好生态景观建设,又高标准实现海绵城市建设蓄水要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要统筹好涪江以及联盟河、开善河、明月河的防洪标准,确保中心城区流域防洪标准一致。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彻底解决内涝和治污等突出问题。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加大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彻底解决老城区内涝问题,确保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联盟河、开善河、明月河和渠河水域及沿岸的治污力度,彻底根治城区河流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四要创新投融资模式,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创新运用PPP等模式,发挥国家补助资金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要整合相应资源,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加大海绵城市财政投入。五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明确项目建设时序。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时限三年,今年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尽快启动一批比较容易的基础性项目,对已开工可统筹进入海绵城市建设范围的项目,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加快推进。2016年要启动大部分项目,特别是跨年度项目要尽早启动。2017年要确保所有项目完工,抓好竣工项目运营管理,整理试点示范经验成果,接受国家全面考核。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已审批还未开建的项目,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实施,为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六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专班专人专家”的思路,成立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人员,聘请有关专家,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赵世勇指出,我市争取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很不容易,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体现了海绵城市的系统性、代表性和针对性。他指出,要注重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要有专门团队来规划指导,把监测点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实现海绵城市试点范围和年径流量控制指标等两个重要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海绵城市的具体技术规范,新建项目要将海绵城市要求一并纳入,统筹考虑方案。

      市领导朱兵、刘德福、周霖临、李仁,市政府秘书长叶长春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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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专题研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

  • 2015年05月19日 14时39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市委专题研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时强调

      统筹兼顾 因地制宜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遂宁是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5月14日,市委书记杨洪波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世勇出席会议。省水文局副局长蒋吉发、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熊义华、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市政师林三中、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李永红、省财政厅投资处谢永进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莅会指导。

      前不久,市领导朱兵、李仁带领市政府办、财政、住建、水务、规划、河东新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北京、深圳、江苏镇江、广西南宁四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借鉴海绵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并结合遂宁实际,制定了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考察情况及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市财政局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资金保障措施和政策鼓励措施(讨论稿)》。莅会专家对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办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与会人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讨论发言后,杨洪波强调,要按照国家三部委要求和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实施、可考核的实施计划,并抓紧启动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要明确试点区域,保持项目完整性。原则同意在中心城区划定15.7平方公里作为试点区域,试点区域的基础设施要严格按海绵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涉及网络性、系统性的项目,比如联盟河治理,不能局限于试点区域只抓河东新区段的治理,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治理项目的特殊性、完整性,按照源头追溯的原则延伸出去,在上游污染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二要顺势而为,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指标。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建设指标。要结合中心城区“三城”建设,充分发挥遂宁优势,适当提高部分建设指标,形成遂宁试点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比如,蓄水方面,河东新区二期要依托清汤湖、东湖和“中国西部水都”建设,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创新性提高蓄水指标,既做好生态景观建设,又高标准实现海绵城市建设蓄水要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要统筹好涪江以及联盟河、开善河、明月河的防洪标准,确保中心城区流域防洪标准一致。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彻底解决内涝和治污等突出问题。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加大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彻底解决老城区内涝问题,确保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联盟河、开善河、明月河和渠河水域及沿岸的治污力度,彻底根治城区河流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四要创新投融资模式,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创新运用PPP等模式,发挥国家补助资金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要整合相应资源,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加大海绵城市财政投入。五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明确项目建设时序。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时限三年,今年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尽快启动一批比较容易的基础性项目,对已开工可统筹进入海绵城市建设范围的项目,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加快推进。2016年要启动大部分项目,特别是跨年度项目要尽早启动。2017年要确保所有项目完工,抓好竣工项目运营管理,整理试点示范经验成果,接受国家全面考核。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已审批还未开建的项目,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实施,为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六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专班专人专家”的思路,成立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人员,聘请有关专家,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反映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赵世勇指出,我市争取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很不容易,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讨论稿)》体现了海绵城市的系统性、代表性和针对性。他指出,要注重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要有专门团队来规划指导,把监测点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实现海绵城市试点范围和年径流量控制指标等两个重要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海绵城市的具体技术规范,新建项目要将海绵城市要求一并纳入,统筹考虑方案。

      市领导朱兵、刘德福、周霖临、李仁,市政府秘书长叶长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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