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关注百姓安居工程 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保障性安居工程,被纳入2015十项民生工程。自2015全市安居工程目标确定以来,我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融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民生实事介绍
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记者从市目标绩效督查室获悉,为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2015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56套,改造危旧棚户区14463户。记者从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止4月底,全市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797套,棚户区改造1413套,完成计划投资约20736.83万元。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计在6月底之前开工80%,9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年底前全面完成。
部门实施路径
落实责任加强项目排查
2015年1月29日,我市召开全市住建工作会议,会上通过与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百万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将安居工程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在推进公租房建设中,我们不断夯实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加强项目走访排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得知,根据省政府要求棚户货币化安置不低于40%的目标,2015年,我市将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棚改居民充分认识到货币化安置工作的优点,积极选择货币化安置。同时,还将对已启动的棚改项目,在广泛征询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不具备实物安置条件的或棚改户自行选择货币补偿的,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的方式。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除了稳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外,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也迫在眉睫。在国家开发银行不再新增授信、全省第三批贷款申报工作暂停的大环境下,我市各县区(园区)需结合实际,提前做好资金筹备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改造工作,以商业开发的收益弥补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通过发行地方债券、信贷融资、土地出让收益、开发项目收益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