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纳入2015年改造的部分院落启动改造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四改六治理”老旧院落改造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老旧院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市要在3月底前完成今年944个老旧院落的自治组织建设。市民政局把老旧院落改造工作纳入2015年民政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保障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针对“四改六治理”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立工作,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把老旧院落改造工作纳入2015年民政基层治理工作重点内容,针对完善老旧院落自治组织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全市“三无院落”建设工作经验,将自治组织建设作为老旧院落改造的基础性工作,督促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加强认识,把握重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第一季度的目标任务。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老旧院落改造专项工作方案》和《2015年成都市老旧院落改造重点工作》的要求,市民政局及时制定并印发《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加强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三有一公开”(有自治组织、有自治公约、有自治管理、推行院务公开)的工作标准,落实工作重点。重新选举成立院落自治组织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选举准备和宣传发动、制定本院落选举规程、确定户代表进行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四个步骤开展工作,注重选举程序的规范化。
为及时把握全市老旧院落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进度,市民政局明确了报送制度,区(市)县民政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报送纳入改造范围老旧院落自治组织成立情况。通过定期统计、通报进展,加强调研,挖掘和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同市房管局沟通协调,掌握全市老旧院落改造整体工作进度,确保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协调推进。
据悉,截至3月底,全市纳入2015年改造的944个老旧院落已经全面建立自治组织,440个院落表决完成《老旧院落改造同意书》,179个院落启动了改造,为全市老旧院落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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