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费实行最高限额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对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的教育惠民政策。”市教育局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务必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统一代购教辅资料但必须执行最高限额规定。学生的平安保险、城镇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学生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
南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今春开学,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费标准为:一、二年级最高限额30元/生、期,三、四年级最高限额50元/生、期,五、六年级最高限额60元/生、期,七年级最高限额130元/生、期,八年级最高限额170元/生、期,九年级最高限额150元/生、期。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教辅材料费标准为:高一最高限额255元/生、期,高二最高限额275元/生、期,高三最高限额165元/生、期;高中各年级课本费标准为:300元/生、期,各年级作业本费标准为:30元/生、期。各学校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
按照要求,全市公办中小学伙食费学校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学生在校蒸饭,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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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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