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巴中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

  • 2015年03月27日 11时02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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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推动产权流转、激活经营活力为目标,以产权颁证、构建流转交易平台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1)明确权属主体。按照“户建自有、联建共有、集体建公有”的权属改革原则确定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山坪塘、微水池、小泵站、引水渠、石河堰等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主体,全市37460处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主体全部明确,产权颁证到位。(2)创新管理模式。按照“户建自管、联建共管、集体建协会管、跨区域建设协商代管”的原则确定管理改革模式。对引水渠、石河堰等联建工程明确一户参建户主为管理责任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塘和水库等集体建设工程明确协会会长为管理责任人;对跨村社、跨乡镇的渠堰产权人申请乡镇水务建设服务站协调指定协会代管,避免责任不明、管理缺位。全市1275处联建工程、5230处集体建设工程全部明确了管理责任人。(3)细化经营办法。按照“转让、拍卖、租赁、股份制”的经营改革方向,充分征求权属人意见,由乡镇水务建设服务站牵头,因地制宜,细化经营措施,激发经营活力,确保发挥效益。自2014年8月至今,全市已实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1461处,年流转实现收益431.9万元;通过水产养殖、水资源出让、乡村旅游等方式实现经营收入1813万元。⑷强化改革保障。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实行市县统筹、上下联动、乡镇主体、权属人主责,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四级联动机制;建立电子信息交易流转平台,把水利工程流转纳入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公开交易,构建水利产权转让、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物权抵押融资、经营信用贷款等无障碍服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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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

  • 2015年03月27日 1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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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推动产权流转、激活经营活力为目标,以产权颁证、构建流转交易平台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1)明确权属主体。按照“户建自有、联建共有、集体建公有”的权属改革原则确定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山坪塘、微水池、小泵站、引水渠、石河堰等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主体,全市37460处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主体全部明确,产权颁证到位。(2)创新管理模式。按照“户建自管、联建共管、集体建协会管、跨区域建设协商代管”的原则确定管理改革模式。对引水渠、石河堰等联建工程明确一户参建户主为管理责任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塘和水库等集体建设工程明确协会会长为管理责任人;对跨村社、跨乡镇的渠堰产权人申请乡镇水务建设服务站协调指定协会代管,避免责任不明、管理缺位。全市1275处联建工程、5230处集体建设工程全部明确了管理责任人。(3)细化经营办法。按照“转让、拍卖、租赁、股份制”的经营改革方向,充分征求权属人意见,由乡镇水务建设服务站牵头,因地制宜,细化经营措施,激发经营活力,确保发挥效益。自2014年8月至今,全市已实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1461处,年流转实现收益431.9万元;通过水产养殖、水资源出让、乡村旅游等方式实现经营收入1813万元。⑷强化改革保障。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实行市县统筹、上下联动、乡镇主体、权属人主责,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四级联动机制;建立电子信息交易流转平台,把水利工程流转纳入县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公开交易,构建水利产权转让、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物权抵押融资、经营信用贷款等无障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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