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建立健全藏医药服务体系
(2)加快公立中藏医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快公立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按照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和重点中藏医医院建设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土地划拨、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藏医院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州8所中藏医医院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60%乡镇卫生院设置中藏医诊室数,40%乡镇卫生院配备简单中藏医诊疗设备,全州60%村卫生室能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4)大力实施“三名战略”。强化中藏医医疗机构特色建设,藏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成3个藏药制剂中心,共有院内制剂365个品种,187个藏药品种获得了制剂号。
(5)发展藏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全州14所中藏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提供中医或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藏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全州中藏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藏医预防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城乡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6)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民族医专业技术人员按区域卫生规划开办中医、民族医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中医、民族医馆或中医、民族医医院,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民族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形成以公立中医、民族医机构为主体,非公立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格局,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