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凉山州认真部署2015年老龄工作

  • 2015年03月11日 10时55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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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认真搞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搞好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省老龄委下发的意见和考核验收标准,认真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在2014年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相互学习,查缺补漏,及时进行总结,今年做好越西县、会东县的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省政府对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对照《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凉山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分解和相关指标,进行认真检查评估。要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落实到位。州老龄委将在各县(市)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各县(市)检查调研,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凉山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调研,完成“十三五”规划起草上报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按照省老龄办转发的《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州老龄办的相关要求,在巩固扩大第一届“敬老文明号”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各级各类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以加强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组组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老年协会的覆盖面。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建设,力争2015年未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5%、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80%。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在全面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的同时,重点发挥基层老年协会服务居家养老的作用,进一步开展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五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配合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民政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和服务网络。支持各县市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制度。

      六是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老龄事业法治化进程。推进老龄工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老龄工作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老龄系统贯彻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老龄干部的法制学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修订有关行政法规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加强老年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七是认真搞好第六个“敬老月”活动。2015年“敬老月”活动期间,围绕老年维权优待工作,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为老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托老年文体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各县(市)和州老龄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让凉山60多万老年人共享经济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八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工作。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新型孝道文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新型媒介,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宣传敬老爱老助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尊老爱老助老的意识,营造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依托第六个“敬老月”、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平台:一是继续做好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突出抓好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问题、老龄政策、老龄产业、敬老美德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将尊老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与时俱进地弘扬孝德文化。二是做好对老年群体的宣传工作。把老年群体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号召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和行动面对老年生活。三是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抓好重大节日的集中宣传、重大主题系列宣传。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九是进一步抓好老年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挥老年大学(学校)作用,为健康老龄化服务,促使老年大学(学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按照《四川省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有关事项的通知》,做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的申报工作。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发挥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银龄行动”,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搭建更多的平台。

      十是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加大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和政策创制力度。围绕当前老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重点开展“空巢”老人状况、农村养老状况、老年照料护理等方面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进一步深化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特点、难点、规律的认识,并抓好调研成果的分析运用,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预研工作,为编制我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省老龄办开展老龄政策调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组织政策调研文章的推荐工作。

      十一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综合能力建设。加强老龄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组织一期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2015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应对老龄舆情。加强老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开展对各县(市)老龄办的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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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认真部署2015年老龄工作

  • 2015年03月11日 10时55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   一是认真搞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搞好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省老龄委下发的意见和考核验收标准,认真开展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在2014年交叉检查的基础上,相互学习,查缺补漏,及时进行总结,今年做好越西县、会东县的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省政府对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对照《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凉山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分解和相关指标,进行认真检查评估。要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落实到位。州老龄委将在各县(市)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各县(市)检查调研,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凉山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调研,完成“十三五”规划起草上报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按照省老龄办转发的《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州老龄办的相关要求,在巩固扩大第一届“敬老文明号”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各级各类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以加强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组组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老年协会的覆盖面。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建设,力争2015年未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5%、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80%。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在全面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的同时,重点发挥基层老年协会服务居家养老的作用,进一步开展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五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配合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民政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和服务网络。支持各县市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制度。

      六是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老龄事业法治化进程。推进老龄工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老龄工作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老龄系统贯彻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老龄干部的法制学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修订有关行政法规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加强老年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七是认真搞好第六个“敬老月”活动。2015年“敬老月”活动期间,围绕老年维权优待工作,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为老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托老年文体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各县(市)和州老龄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让凉山60多万老年人共享经济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八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工作。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新型孝道文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新型媒介,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宣传敬老爱老助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尊老爱老助老的意识,营造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依托第六个“敬老月”、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平台:一是继续做好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突出抓好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问题、老龄政策、老龄产业、敬老美德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将尊老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与时俱进地弘扬孝德文化。二是做好对老年群体的宣传工作。把老年群体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号召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和行动面对老年生活。三是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抓好重大节日的集中宣传、重大主题系列宣传。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九是进一步抓好老年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挥老年大学(学校)作用,为健康老龄化服务,促使老年大学(学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按照《四川省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有关事项的通知》,做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定级的申报工作。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发挥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银龄行动”,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搭建更多的平台。

      十是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加大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和政策创制力度。围绕当前老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重点开展“空巢”老人状况、农村养老状况、老年照料护理等方面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进一步深化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特点、难点、规律的认识,并抓好调研成果的分析运用,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预研工作,为编制我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省老龄办开展老龄政策调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组织政策调研文章的推荐工作。

      十一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综合能力建设。加强老龄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组织一期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2015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应对老龄舆情。加强老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开展对各县(市)老龄办的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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