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支将不良贷款处置纳入重大事项报告
在认真分析辖区金融风险状况的基础上,人行攀枝花中支适时将不良贷款处置事项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并向辖内银行机构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辖内银行机构通过核销、剥离、置换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单笔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在处置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形式进行事前报备。二是辖内银行机构事前报备的内容包括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处置理由,银行业机构处置不良贷款的审核审批情况、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核销情况、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对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的具体追索过程、抵质押物的处置情况等。三是将辖内各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处置事前报备工作作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组成部分,纳入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不良贷款处置事前报备机制的建立,将更为真实、完整地反映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状况,有利于增强风险监测和缓释能力,确保资产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保障辖内银行机构稳健审慎经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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