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专项资金 支持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去年,成都市开展首届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在四川省范围内率先建立社区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秉承“三社互动”理念,为继续支持和鼓励我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2015年我市将继续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
日前,市民政局公布了活动方案,2015年市级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专项资金为500万元,主要支持助老及青少年服务、特殊对象服务(含帮困、助残)、社区融合及居民参与以及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类的开展。
市级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
县级配套不低于市级资助的50%
2015年度支持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主要包括助老及青少年服务、特殊对象服务(含帮困、助残)、社区融合及居民参与以及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类。但是,已纳入成都市民政局2015年成都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项目和社会工作服务资助项目,不再纳入此次资助范围。
市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负责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承办单位为主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据了解,2015年市级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专项资金为500万元,计划安排社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450万元,运行经费50万元。
项目资金分市级补助和县级配套两部分。市级补助共计450万元。确定市级资助项目和金额后,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不低于市级资助金额50%的标准予以配套。县级配套资金可以定向配套市上资助项目,也可以用于自行实施的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市级项目资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程序及时拨付给实施单位。
市级补助项目资金分登记类和备案类两类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资助。登记类社会组织项目资金共400万元,助老及青少年服务、特殊对象服务(含帮困、助残)分别为100万元,社区融合及居民参与类为150万元,其他服务类50万元。项目资助额分为3万、4万、5万元三个等次。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资助资金共5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额1万。在项目资金总额450万元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评审情况登记类和备案类资金量可适当调整。
2月18日前发送申报材料
初审将于3月中旬前进行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社会组织可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并会同登记社会组织共同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申报项目须为2015年实施项目,项目周期一般不低于6个月且不超过1年。
每个登记组织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不包括会同备案组织合作项目)。每个备案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鼓励以街道(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专门带动和支持备案组织参与社区公益创投活动。
2015年社区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由社会组织自行申报。各社会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于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市民政局邮箱。市民政局按有关程序明确承办单位后,各项目申报社会组织应按承办单位要求及时对申报书进行完善,向承办单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详情可登录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一栏查看。
承办单位将于2015年3月中旬前对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之后,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定支持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民政局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资助方案后,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在项目实施中,承办单位将加强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此外,2015年项目评估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2次,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第三方实地评估相结合,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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