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对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实行逗硬考核
一是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煤场、渣场封闭措施,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超标排放、煤炭质量不合格的行为。
二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对建筑工地进行管控,打围作业、湿法施工,对裸露工地进行覆盖,车辆进出冲洗等。
三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督促水泥、纺织、碳素石墨、木材加工、平板玻璃、采选矿、汽车、摩托车生产等工业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要求,推进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治理,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设置“黄标车”限行标志,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严肃查处“黄标车”在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行为。
五是加强油烟、烟尘等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管理。加强对薰制腊肉、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杂物等产生大量油烟、烟尘排放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餐饮服务业违法排放油烟污染环境行为。
六是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及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根据“应急预案”,如果出现重污染、严重污染情况,政府将启动应急预案,重点污染企业要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建停工、机动车限行、医院将准备呼吸道感染的诊治工作,中小学将做好重点污染企业的停课准备。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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