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农村寄宿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在未来三年内,制定明确的教育提升目标,让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初三毕业学生一次性合格率达到75%以上。”《方案》不仅明确了目标,还提出了具体措施,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优的老师(校长)到农村寄宿制学校担任校长职务。各区(市)县拟提拔的城区、城镇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须在农村学校工作三年,且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选任。
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艺体课程的完善,《方案》还提出,将通过公招、县管校聘、购买服务、走校等方式配齐农村寄宿制学校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对上述学科教师实行实名制督查,纳入目标考核。此外,《方案》里还提出,市、县两级设立农村学校专项经费对办学水平及质量提升较快的学校给予奖励。“教育经费向小规模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倾斜,对学生不足500人的学校按5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并根据学校实际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加强学校建设经费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中还强调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评估监测,将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育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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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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