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启动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次下达给工程县(区),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分两次下达给工程县(区),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含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县级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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