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全面推进藏区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一是强化片区督查督导。州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督查工作分4个片区并由州督查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务局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实行常态化督查机制。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价款结算、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水质检测、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等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对所有项目实现全覆盖,逐处审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尽最大可能到现场核查,并与资金拨付、现场抽查相印证。目前,已对全州项目县进行3次全覆盖的督查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每次督查结束时,督查组与项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要求被督查县人民政府书面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县每月5、15、25日上报建设进度,由州攻坚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一次进行工作推进情况通报。目前,共编发8期《阿坝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情况通报》,以通报督促建设进度。
三是加大交流培训力度。8月初,在汶川县针对村民自建模式,举办了现场交流培训会,学习汶川县在村民自建的可行方法,交流经验,促进项目推进。在阿坝县针对招投标建设模式,在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管理方面进行交流学习,加大了项目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力度。
四是倒排工期确保进度。按“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12月20日全面完工”的建设目标,根据剩余工程量,按主体完工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施工企业增添机械设备、人员,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点落实专人驻点跟踪督办、跟班作业,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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