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措施“三到位”
(2)坚持工作保障到位。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落实救助资金和物资。对受灾困难群众,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及时审核审批。按时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引导和鼓励重建户按照“安全、经济、适用”原则重建住房。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时将物资和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3)坚持检查督促到位。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市、县建立健全安全温暖过冬督导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巡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安全温暖过冬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村组,要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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