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2)深化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成立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沿滩区立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明确各区(县)政府为审定主体,各级农工委、供销社为日常监管部门,确保合作社运行规范,无非社员贷款、无逾期贷款、无欠息贷款。
(3)扎实推进支农再贷款省级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和农户资金需求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时间、期限、金额,最大限度地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全市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59亿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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