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达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规定意在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从而更好带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按照《意见》规定,对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在达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达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在推动“草根”阶层的创新创业方面,对广大青年及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扶持力度也非常大。如针对广大青年的创业,将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申报为期3年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贷款及提供一对一导师帮扶。对经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80万元、20—1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20—50万元的资金资助。
同时,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贴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除资金上的支持外,还将通过强化观念引导、落实政策保障、加强创业培训、优化金融服务、导师结对帮扶、搭建扶持平台等方式为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帮扶,定期举办SIYB等各类创业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结合创业青年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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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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