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印发《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到2017年,我市实现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到全面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从强硬条件到重软服务的转变;全市各类孵化载体达到30家,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0家,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方案》中工作任务分配包括19个方面,并明确指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其中,将重点开展激活创新创业主体、夯实创新创业载体、营造创新创业市场环境、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打造系列创新创业活动品牌、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放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加大孵化器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专利实施转化、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在激活创新创业主体方面,我市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制定落实《攀枝花市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意见》,破除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人才流动、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束缚,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依托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重大科技攻关组织,搭建面向国际的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在夯实创新创业载体方面,我市将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孵化器大平台,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指导建好国家级钒钛科技孵化器,健全引入机制,不断完善培育服务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建设一批“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在全市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在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方面,我市将优化创新创业平台布局,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发展体系,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向全社会开放,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在大力支持专利实施转化方面,我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获得收益;以专利权等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入股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既未约定也未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下,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行实施其发明专利的,在专利有效期内,每年给予全体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营业利润的5%;转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或者以专利出资入股的,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应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在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鼓励企业依法独立或与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合作者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可通过公平竞争,独立或与其他单位联合承担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对重点科研单位、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信息资料库,面向全国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服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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