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清理规范涉水行政权力事项
⑵公开公示权力信息。及时公开各类规划计划、招投标、人员招录、职称和资格考试等信息;定期公开水资源公报、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定期更新局机构设置及人事变动等情况;建立全市水务系统公共信息工作网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行政权力137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9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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