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内江市出台五类优惠政策助推返乡创业“回家工程”

  • 2015年10月20日 16时3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字体:
  •   ⑴工商登记优惠。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开放;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办理201户,其中新增91户。⑵税费减免优惠。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免征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个体工商登记费。⑶财政支持优惠。市、县(区)每年各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返乡创业资金,用于创业奖励补贴和创业园、创客空间建设。⑷金融服务优惠。发挥创业小额融资担保公司作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2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不超过2年的创业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⑸园区建设优惠。执行水、电、气等优惠价格,允许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并提供场地租金优惠。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江市出台五类优惠政策助推返乡创业“回家工程”

  • 2015年10月20日 16时3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⑴工商登记优惠。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开放;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办理201户,其中新增91户。⑵税费减免优惠。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免征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个体工商登记费。⑶财政支持优惠。市、县(区)每年各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返乡创业资金,用于创业奖励补贴和创业园、创客空间建设。⑷金融服务优惠。发挥创业小额融资担保公司作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2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不超过2年的创业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⑸园区建设优惠。执行水、电、气等优惠价格,允许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并提供场地租金优惠。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