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构建“8+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8+1”社会救助体系,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8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种救助途径形成,这是我市一种新的社会救助格局。这样的社会救助体系将为困难群众织牢社会救助“安全防护网”,让困难群众求助更快捷、方便、有效。
今年7月中旬,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严格低保审核审批制度
确保“低保”用在刀刃上
在船山区盐市街社区,吃过早饭的72岁杨朝福老人正坐在桌旁听收音机。“在以前,像我们这样的残疾人怕是只能流落街头了。”杨朝福告诉记者,幼年时一场大病造成视力一级残疾,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今,20多岁的儿子又下岗待业家中,一家人每月的唯一收入就是老伴为社区保洁所挣的350元工资。
船山区民政局在了解到杨朝福家里的情况后,按照城市每人330元的低保标准,对老人一家进行差额补助,杨朝福一家每月便可领到71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基本解决了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开销。
如何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让更多类似杨朝福的家庭受益。《通知》指出,要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决杜绝“人情保”“错保”以及“拆(并)户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
“对最低生活保障,船山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的三级流程,从社区到街道再到区县,进行三级审批。”船山区民政局低保股股长刘文斌告诉记者,除了三级审批,民政部门在低保对象审批前,还会通过信息核对平台,增设信息比对程序,通过这些程序来杜绝“人情保”“错保”以及“拆(并)户保”。“拟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都要通过相关部门核查申请者的家庭存款、住房、汽车等财产收入,未进行信息比对的对象,一律不得审批。”
明确医疗救助制度
让群众不被大病所困
如果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的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那么医疗救助制度则要解决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同是在船山区盐市街社区,居民曾荣身患尿毒症,从2006年起每个月要定期去医院做3次血透。为了支付每次血透700多元的医疗费,曾荣一家往往是东拼西凑。
“治病的钱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制度报销一部分,每年我们要少支付一些医疗费用。”曾荣的爱人刘贵蓉告诉记者,治疗尿毒症一年要花费三四万元,医疗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里的经济压力。“现在家庭病床也能报销医疗费用,家里的压力又减轻了不少。”
为让群众不被大病所困,《通知》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规定,提出要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给予救助,强化医疗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此外,《通知》中还对规范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以及临时救助制度作了明确要求。同时,《通知》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减免收费、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构建起“8+1”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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